(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08: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肖胜方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沙三期堆场自动化全流程作业能力提升项目的议案》同意实施南沙三期堆场自动化全流程作业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16,452万元,资金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金航建造三艘纯电动游船项目的议案》
同意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建造3艘纯电动游船,项目总投资13,125.59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