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A级及以上景区自驾服务费均改为按车收费

    健康金融 朗峰江湖 2026-08-09 5028 次浏览

      中新网8月8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8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疆是个好地方”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内自驾服务费的通报》称,为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游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对收费模式和标准作出优化调整。

      各景区制定优化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备后,将原按“人”收费、按“车”收费全部调整为按“车”收费,根据不同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5座及以下价格均不超过120元/车,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新疆是个好地方”微信公众号截图